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
國際志工日
聯合國大會於1985年通過決議將每年的12月5日訂為「國際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志工日」(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,簡稱「國際志工日」)。
努力達到兩種目的
聯合國制定「國際志工日」的主要目的,
一在肯定散佈在世界各地、各個不同領域內的在地及國際志工組織和志工們的服務及奉獻。志工和志工組織對於協助達成聯合國所制定的千禧年目標貢獻良多。
二讓志工及相關組織和政府部門、非營利團體、基金會、宗教團體、學術界及民營企業的廣泛合作,推動社會各項建設與提升國民福祉。聯合國積極倡議志工服務,促請各國政府、多邊與雙邊的國際組織以及非政府組織的共同參與,創造有利於志工服務的發展環境,使志工服務成為人們日常生活及社區生活的一部分。
隨著公民社會的進步,志工服務網絡持續的深化與廣化,也進一步提升公共事務的效能與增進社會公益。對於2015年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所通過的「永續發展目標」,致力於解決貧窮、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永續發展、創造經濟成長、確保健康以及天然災害的預防與管理。
台灣的積極參與
台灣雖然尚未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,但仍善盡作為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。政府在2001年公佈「志願服務法」,也是台灣志工元年的正式啟動,聯合國剛巧也宣布該年為「國際志工年」。台灣透過志工服務與國際接軌,提升國民的國際視野,關懷國際弱勢的處境。台灣國際志工組織參與國際社會的人道救援已有令人稱道的貢獻;志工服務在很多不同的領域也都展現出充活力、創意、希望與進步。相信台灣志工服務的進一步推動,必定會創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績。